國科辦農〔2012〕6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(委、局)、財政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、財務局,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單位:
科技部、財政部共同制定了《2012年度農業(yè)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申報指南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,見附件),現(xiàn)予發(fā)布。
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請各地方科技部門與財政部門密切配合,加強協(xié)調,根據(jù)《指南》要求,認真組織本地方的項目申報工作。請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司(局)認真組織好本部門的申報工作。
二、科技部和財政部委托農村技術開發(fā)中心受理相關申報工作。2012年度項目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12年4月15日。推薦單位申報時間以上傳電子版推薦材料時間為準。
三、聯(lián)系人及電話
農村技術開發(fā)中心:童海燕、王敬華、孫傳范,
010-68511622、68511682、68511912。
科技部農村科技司:霍季春、胡京華,
010-58881433、58881411。
財政部農業(yè)司:丁麗麗、李 超,
010-68551431、68551432。
附件:2012年度農業(yè)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申報指南
滬公網安備 31011002002624號